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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集团2026年公开选聘科研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2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单位2026年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博士研究生科研人员2名,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育集团),是河北师范大学开展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基础教育资源建设、转化、服务等多项职能为一体的内设管理服务机构。

在河北师大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秉持公益性原则,发挥师大教师教育资源优势,在师大基础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和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业务支持下,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育集团)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国家教育发展战略需求,聚焦河北师大师范教育主责主业,依法依规对外开展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等教育服务;组织河北师大附属学校开展集团化办学实践,培育基础教育优质品牌,服务河北师大师范教育高质量发展;围绕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积极探索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规律,为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身体及其他所需要的条件。

(二)选聘人数、岗位类型和条件

1.选聘人数和基本条件

2026年河北师范大学教育集团拟公开选聘教育学、心理学博士研究生科研人员2名。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师范大学教育集团2026年公开选聘教学科研人员岗位条件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的规定”。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河北师范大学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我校人事处报备,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5日内主动填写“河北师范大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报我校人事处,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我校组织部报备,人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检委(监察处)备案,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2.选聘岗位类型和年龄要求

博士学位科研岗位,年龄一般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水平代表性成果或急需专业领域的博士学位人员及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四、选聘范围

能够取得选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留服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师范大学主页http://www.hebtu.edu.cn/、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hebtu.edu.cn/、河北师范大学教育集团主页https://jyjt.hebt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河北师范大学派工作人员到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人员或专业类硕士研究生的国家重点大学、科研院所参加校园双选会,或到高层次人才密集的地市,参加当地(或单位)举办的人才招聘大会,招聘会现场发布宣传招聘信息接受毕业生应聘报名,或委托中介机构寻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报名系统接受报名。应聘者登陆河北师范大学招聘系统https://rczp.hebtu.edu.cn/,按招聘公告的具体要求,在教师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应聘者个人报名信息须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一致。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按照应聘者的学历、年龄、专业、科研业绩成果等情况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人选。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教学能力试讲、科研水平测试等方式进行综合测评考核。

应聘人员根据要求参加测评考核,并对专家的有关提问进行答辩,教学科研岗位由考核小组及人事、教务、教学督导等成员对其科研、学术水平及教学能力、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查,确定推荐人选。教育集团确定拟推荐人选后整理相关材料报河北师范大学人才工作小组办公室,由河北师大人才工作小组对其进行综合评议并提出引进建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审议。

河北师范大学安排专业人员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同时,由河北师范大学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资格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程序存在不符合招聘程序或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教育集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我单位本次选聘的博士学位人员纳入河北省事业编制。

教育集团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311-80786801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0789111(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0789855(河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其他事项

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招聘信息,请登录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https://rsc.hebtu.edu.cn/a/2026/03/12/426CAC15FAEC44E5B560348F801767F1.html